交警辟谣!9月起交通违法处理实行人脸认证?真相是……( 四 )

福建省公安厅交警总队交管处秩序科副科长林鑫也明确向采访人员表示,省里的交通管理政策均由该科室经手,最近并没有这方面的新规,“9月1日后没处理的违章全部累积到车主名下”的说法更是子虚乌有。”

针对车主关心的记分问题,林鑫具体指出,按照公安部交管局的要求,在交通违法处理窗口处理违法时,必须由违法者持本人相关证件前往处理,然而从前,一些车主为了避免记分超出12分,通过借用他人驾驶证甚至买卖分数的办法来处理交通违法,由此催生了大量的“黄牛”。为了防止这种现象,省公安厅于2017年6月规定:监控证据并未记录下驾驶人图像时,只对机动车所有人或管理人实施处罚,不予记分;如果记录下的驾驶人图像经民警确认为不清晰或不完整,也不予记分。

“不过,这是我们省的特殊规定,只有到省内的交通违法处理窗口才能执行。”林鑫告诉采访人员,“交管12123”是国家公安部开发的APP,无法执行地方政策,通过这个APP处理交通违法仍需记分。据了解,“交管12123”APP必须绑定机动车和驾驶证,一辆机动车可同时绑定三张驾驶证。

“未来,处理交通违法不仅要由违法者持本人证件前往窗口,还要现场拍摄照片,比对公安内网人口信息库,以确保相关操作更加严谨。”林鑫提醒,广大车主应谨慎驾驶严守交规,不宜逃避处罚心存侥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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