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楼市重磅消息:单价万元以上备案项目需集体会商

本文标题:《泰州楼市重磅消息:单价万元以上备案项目需集体会商》。小编欢迎语:欢迎您访问江苏龙网,我们关注江苏热点,关注您想关注的。关键词语:泰州,楼市,会商。来源是:我的泰州。物价、住建、国土三部门。。。


泰州,楼市,会商 www.jiangsulong.com江苏龙网总结的关键词语。

泰州楼市重磅消息:单价万元以上备案项目需集体会商

泰州楼市重磅消息:

物价、住建、国土三部门

联合出手

加强全市商品住房价格监管!

一、建立房地产调控联席会议制度

市本级成立由政府分管领导为召集人,市住建、物价、国土资源、发改、规划、市场监管、统计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房地产联席评估小组,指导、协调、推进全市房地产市场监管和调控工作,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并就各地单价超过万元以上的备案项目进行集体会商。

二、完善三部门联合评估机制

靖江、泰兴、兴化等三地应按照市级模式建立由物价、住建(房管)、国土资源等三部门组成的商品住房联合评估机制,尚未建立联合评估机制的地区,应尽快建立,并按全市统一政策开展备案工作。

靖江、泰兴、兴化等三地辖区内分批次开发的老项目,以及单价在万元以内的新开发项目,由各地物价部门会同住建(房管)、国土资源等部门联合评估确定备案价格,并报经当地政府同意后执行。单价超过万元以上的商品住房项目,应将联合评估结果书面报市房地产调控联席会议审核确认后执行。

三、规范商品住房价格备案程序

市直、海陵区、医药高新区范围内商品住房价格备案工作,由市物价部门会同住建(房管)、国土资源等部门联合评估确定;高港区、姜堰区范围内商品住房价格备案工作,由商品住房项目所在地物价部门会同住建(房管)、国土资源等部门进行联合初审评估,经当地政府同意后,书面报市物价部门,并经市联合评估小组确认后执行。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