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楼市重磅消息:单价万元以上备案项目需集体会商( 二 )

四、统一商品住房价格备案政策

新开发项目统一采用“开发成本+合理收益”的原则确定备案价格,但应综合考虑开发项目成本、质量档次、区域价格水平、政府调控目标等因素。同一项目分批次开发的,下一批次备案价格原则上不得高于上一批次备案价格。

五、加强装修房屋装修费用备案管理

根据《江苏省政府关于促进建筑业改革发展的意见》(苏政发〔2017〕151号)的要求,鼓励开发企业实行菜单式装修。

其装修费用由开发企业委托具备资质的房地产评估机构,通过市场化原则评估确定,并经辖区内价格认定机构或成本调查机构审核认定后,作为价格备案依据,原则上控制在每平方米2500元左右。

六、明确装修房屋公示要求

开发企业在申领商品住房装修费用的备案手续前,原则上要先完成样板房装修,并向当地物价部门递交《商品住房装修标准》和《按装修标准交付商品住房承诺书》。

经物价部门审核同意的《商品住房装修标准》、《按装修标准交付商品住房承诺书》和“一房一价”表,应在售楼处显著位置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对未按要求进行公示的,一经查实,按价格欺诈行为进行处理。

七、建立商品住房月度报告制度

各市物价部门会同住建(房管)部门,应在每月5日前,将上个月的商品住房有关情况以书面(附电子文档)形式上报泰州市物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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