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交通系统反腐:同一条吊坠经手两个落马官员( 四 )

  此后,为了维护关系,刘某曾多次“孝敬”黄铭,他曾给黄铭送上50万元感谢费,还给黄铭妻子送了三条项链作为生日礼物,等等。

  然而,黄铭此后对刘某并不热情。据黄铭供述,火车站停车场工程之后,刘某经常来找他,但考虑到刘某并没有专业的施工队伍和技术人员,就没有再给刘某介绍工程给其承接。

  2013年底,刘某给黄铭妻子发短信,说梦到黄铭出事被抓了。这令后者非常生气,于是,黄铭妻子向刘某要了银行卡号,将贿款如数返还,并登门退还了项链。

  “他是觉得承接工程无望,想将之前送的钱要回去”,在黄铭看来,刘某所说那个“惊悚”的梦是这个意思。不曾想,梦境已然成为现实。

  澎湃新闻注意到,相比之下,黄金荣退赃更为“挣扎”。此前,因泰兴市交通局原副局长陆天宝,以及泰州市公路管理处原处长池滢被查,黄金荣都曾向工程老板退过钱。

  比如,工程老板小顾曾给黄金荣送过两条吊坠,总价值超30万元。2011年夏天,因陆天宝被纪委调查,黄金荣将两条吊坠退还。

  一年后,小顾将其中一条价值6万多的再次送给黄金荣,黄金荣又收下了。另一条价值27万的吊坠,后来被小顾转送给了官位更高一级的泰州市原副市长贾春林。

  2015年,贾春林落马,小顾也因行贿被查处。

  如今,属于“二黄”的裁决也已落槌,黄铭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黄金荣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三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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