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发段子嘲讽,百度索赔500万!当事人:拒绝了调解( 三 )

事件进展:当事网友称“拒绝了调解”百度称“以法院判决为准”

“七点半的独角戏”在其8月29日的置顶微博提到:“关于赔偿数额我请教了律师,按照律协的指导价格,500万的赔偿金额,请一个律师的标准收费应该是26万。

这个金额对一个个人来说压力很大,对一个没有做错任何事的个人来说简直荒唐,所以大多数被告会选择调解,道歉了事。我们拒绝了调解。”并提到“关于500万的损失赔偿依据,对方称是‘估算的’”,“目前案件还在审理中,其他不便多说。”

9月4日,扬子晚报采访人员联系了百度公关部,对方表示此事件已进入司法程序,一切以法院判决为准。扬子晚报采访人员从网上公布的起诉文件看到,百度方面称,“七点半的独角戏”的微博恶意捏造事实,对百度公司创始人李彦宏先生名誉进行贬损,其行为对百度公司的形象及社会评价造成了严重损害,已构成名誉权侵权。

律师观点:“脱口秀”段子界限模糊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