睢宁数十处站台被拆除 乘客坐公交只能靠“猜”( 三 )

两份公文被指有“蹊跷”,涉事多方各执一词

采访人员联系上了天安公司,该公司岳立志经理告诉采访人员,天安公司和创意撩人公司合作确实存在,双方也未签订正式合同,但合作时间并非创意撩人公司所述的10年,而应该是6年。在2017年,天安公司因合作到期,转而寻找大任公司作为新的合作方,“我们和大任公司签约时,实际上已跟创意撩人公司结束合作关系近一年时间,而升级改造原有站台也是响应政府对公交站台提档升级要求,经过交通、规划、城管等部门批准”。

采访人员又联系到大任公司一名不愿具名的工作人员,他表示站台经营权纠纷让大任公司“躺枪”,而大任公司拆走站台设施,有相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创意撩人公司负责人单女士表示,大任公司提及的文件,正是此事蹊跷之处。她提供给采访人员一份城管局下发的《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睢城管许字【2017】1649号),标明城管局准予大任公司对城区61处站台升级改造,落款时间为2017年11月25日。然而,单女士在站台设施被拆后又得到一份睢宁城管局下发的《关于撤回行政许可的公告》,标明城管局“经研究决定撤回新建及改造城区公交站台的行政许可事项”,针对的正是上述1649号文件,落款时间为2018年3月16日。“既然有撤销文件,说明拆除站台行为并不合法,但在两份文件下发期间,公交站台设施被拆走”,单女士说。

城管局认为原站台为非法建设,“赔偿”金额存在争议

采访人员了解到,创意撩人公司曾向多部门反映此事,县委县政府也较为重视,要求县城管局主要负责协调此事。

单女士表示,多次跟涉事方协调后,她的诉求也逐渐从要求继续合作、追究责任变成了赔偿站台被拆除的损失,“正常广告业务被迫中断,当初建设站台投入了400多万元都打了水漂,我们要求相关部门赔偿这些损失”。单女士表示,因负责协调的城管局对400多万元存在异议,曾由物价部门委托第三方进行鉴定,最后得出损失金额为232万元,“对这个赔偿额我们也认了,可城管局却回复最多只能赔偿130万元。”

作为涉事方,采访人员几番尝试联系睢宁城管局局长王亚东,但均未得到回应。睢宁城管局工作人员也表示,此事较为复杂,“只有局长能向采访人员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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