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司考”到“法考”国家法律大考“变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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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司考”到“法考”国家法律大考“变脸”

本文标题:从“司考”到“法考”国家法律大考“变脸”

22日上午,47万余人走进考场参加首次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存在了16年的司法考试正式被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取代。报考门槛提高、考试分两阶段、科技化含量增加……从“司考”到“法考”,一字之变中蕴含着一系列的深刻变化。

首次“机考”——

提升“法考”科技含量

“听说这次考试挺严的,但严点儿好,公平。”赵一伦在律所做了几年律师助理,原本学工科的他在工作中发现,他所掌握的法律知识还不够专业,为此他又重新学习法学,希望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成为一名知识产权律师。

梳着齐耳短发的杨雪芳,是北京化工大学大四的学生,她在今年2月份就开始备考,谈到未来她充满了期待,“希望能够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取得从事法律工作的资格,未来能在法律界更好地发展。”

在北京市西城经济科学大学考点,考生们正坐在计算机前紧张答题,监考人员一丝不苟地监督考试,技术保障人员在场外巡视。

首次“法考”在考试形式上的最大变化在于客观题全部以计算机考试的方式进行。“为了保障考试顺利进行,我们考点请了2家技术公司的7位技术人员分别负责考务安全和考试系统,又组织了学校的8位技术人员一起负责技术准备和保障。”这所学校的总务处主任姚军介绍说。

司法部副部长赵大程认为,“机考”具有技术成熟、安全性高、绿色节约等优势,是提高工作效率、节约考试资源、规范考试管理、方便考生应考,实现考试的客观、公平、实效的有效途径。

“法考”新规——提升法律职业资格含金量

司法考试16年来,619万人次报名参加考试,98万余人取得资格。司法部司法考试司司长贾丽群表示,“司法考试制度为国家法治建设选拔储备了大量法治人才,为法治中国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

时代在发展,教育在发展,法学教育也在发展。为适应新时代发展需要,全国人大常委会在2017年对法官法等八部法律进行“打包”修改,对法律职业人员考试的范围、取得法律职业资格的条件等作出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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