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次!江苏将从律师和法学专家中公开选拔检察官( 三 )

3.工作经历证明,证明具有报考相关职位的岗位工作经历,要加盖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或设区市以上司法行政机关公章;

4.有代表性的论文、专著、获奖及荣誉证书等材料。

现场报名人员身份证、工作证、学历学位证书以及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等材料复印留存后,原件审核后退还本人。

邮寄报名人员的学历证、学位证、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等复印材料需加盖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或设区市以上司法行政机关核对无异章。

(三)资格审查

1.省检察院对报名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查,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并通知所在单位。

2.报名人员在全省范围内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各岗位的笔试开考比例不低于3:1。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取消该职位,相关情况在公告发布网站公布。报考被取消职位的人员,可以重新补报其他职位,补报名时间:10月20日9:00至18:00。

如何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报考人员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总成绩。

(一)笔试

笔试主要测试考生对选拔职位应当具备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及法律专业知识的掌握程度,不指定复习范围。

笔试采取闭卷答题方式,总分100分,及格分为60分。

笔试时间:2018年10月27日,上午9:00~12:00。

笔试地点另行通知。

(二)面试

笔试阅卷结束后,由省委组织部、省委政法委、省司法厅与省检察院共同商定合格分数线。笔试结束后,按选拔计划1:5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初步人选,面试初步人选达不到1:5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计。

面试由省检察官遴选委员会办公室组织。面试考官由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和专家组成,人数为7人。采取百分制方式计分。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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