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区照护保险再次调整 参保人员负担适当减轻

小编提示您:本篇文章标题是《市区照护保险再次调整 参保人员负担适当减轻》。//本文由热心网友[是不是回不去了] 投稿。


市区照护保险再次调整 参保人员负担适当减轻

本文标题:市区照护保险再次调整 参保人员负担适当减轻

为了解决长期失能人员生活照料以及相关医疗护理等难题,去年7月份开始,我市实施了基本照护保险制度。时隔一年多之后,从今年10月1号开始,咱们市区照护保险又有了新调整,这一次参保人员的待遇水平将进一步得到适当的提高。

市区照护保险再次调整 参保人员负担适当减轻

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照护保险服务管理科科长介绍,此次调整:

一是将适度扩大基本照护保险支付待遇享受的覆盖面。

将重度失智人员纳入基本照护保险制度保障范围,经鉴定,符合重度失智标准的参保人员可以在设立“失智专区”的机构内享受基本照护保险待遇。

二是适当提高基本照护保险待遇标准。

1.将入住机构重度失能(失智)人员生活照料基金支付比例从50%提高至70%,床日费标准60元保持不变。

2.提高协议服务机构上门照护服务标准,改进上门服务模式。照护保险基金对协议服务机构上门照护的月度支付限额从500元提高至800元。

3.适当提高居家自行照护补助标准。居家接受家人等非协议机构照护的,对参保人员发放照护补助,补助标准从每人每天15元提高至20元。

三是推进医养结合,解决重度失能、失智人员的医疗服务需求。在解决重度失能人员生活照料的基础上,进一步解决其医疗需求。

在解决重度失能人员生活照料的基本上,进一步解决其医疗需求,推进医养融合。入住协议医疗机构的重度失能失智人员的医疗服务床日费标准确定为50元,基金支付比例为80%。入住协议养老机构的重度失能失智力人员,可在与经办机构签订医保服务协议的养老机构内设卫生室,享受基本医保门诊统筹待遇。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