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一男子看他人打牌时 被附近路灯砸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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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市一男子看他人打牌时 被附近路灯砸伤

本文标题:本市一男子看他人打牌时 被附近路灯砸伤

今年6月,铜沛路北边某小区业主王永顺在观看他人打牌时,被附近的路灯砸伤,致十级伤残。协商无果,王永顺将物业公司告上法院,最终法院判决物业公司赔偿11万余元。

居民坐凳子上休息 被路灯砸伤事发当天下午3点左右,王永顺从外面办事回来。小区门口有几位老年人在打牌,他坐在凳子上休息,顺便观战。王永顺回忆,他坐下来也就20分钟,突然“咣当”一声,路边的路灯杆倒下,砸中他的头部和腰部,当时他一下子就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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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永顺头部血流不止,有人帮助打了120,有人扶他起来,但他腰太疼,没能坐起来。120救护车赶来后,将其送到市一院救治。到医院后,王永顺头部缝了8针,背部缝了11针,医生诊断为腰椎爆裂性骨折,当日就花了2000多元。经诊断,其腰椎、肋骨骨折,并带有胸背部皮肤挫裂。后两次入院治疗,共支出医药费24100.06元。遭此横祸,王永顺认为是物业公司管理不善,路灯杆锈断才会砸伤人。他和家人找物业公司协商,一直没有达成一致意见。王永顺将物业公司告上法庭,请求赔偿营养费、护理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和鉴定费共计13万余元。物业公司认为是意外,不愿担责9月初,鼓楼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王永顺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法》第八十五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四条规定,本案适用过错推定责任原则,路灯作为“其他设施”发生脱落、坠落,作为管理人的被告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故起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徐州某物业公司支付各项赔偿费用。

物业公司认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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