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区全面"禁燃"第一天开出首张罚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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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区全面"禁燃"第一天开出首张罚单

本文标题:市区全面"禁燃"第一天开出首张罚单

依据我市《烟花爆竹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自2018年10月1日起,徐州市鼓楼区、云龙区、泉山区、贾汪区、铜山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全时段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昨天是“禁燃令”的第一天,但是依然有人明知故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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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里派出所副所长张兵介绍;2018年10月1日上午8时许,九里派出所接群众报警称:徐州市鼓楼区某小区楼前有人违规燃放10万响的烟花爆竹。

通过现场询问,民警了解到当天是当事人结婚的日子,为了庆祝,其在明知已经禁放的情况下仍然违规燃放10万响的燃花爆竹,不但造成了噪音扰民,形成了消防隐患,燃放后的烟雾在一定区域内造成了空气污染。民警当场对当事人进行了批评教育。为了保证婚礼正常进行,民警责令当事人婚礼结束后到派出所接受处罚。当天下午4时,当事人自行来到九里派出所,再次对其行为表示歉意,民警依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42条第2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办法》第19条之规定,对当事人处500元罚款。当事人对处理结果表示接受,并表示切实认识到了燃放烟花爆竹造成的诸多弊病,坚决遵守"禁放"规定。

警方提示:违规燃放烟花爆竹形成噪音污染和空气污染,危机消防安全。依据国务院《烟花爆竹管理条例》和徐州市《烟花爆竹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自2018年10月1日起,徐州市鼓楼区、云龙区、泉山区、贾汪区、铜山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全时段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违者将被处以100元至500元行政处罚,情节严重的,将被处以行政拘留,造成严重后果的将被处以刑事拘留。希望广大人民群众从维护公共利益出发,积极做好"禁放监督员",发现违规燃放行为,立即报警。警方也定会从维护公共利益出发,对违规燃放行为零容忍,确保依法依规做出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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