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部署开展人员密集场所 消防安全专项检查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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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市部署开展人员密集场所 消防安全专项检查行动

本文标题:本市部署开展人员密集场所 消防安全专项检查行动

8月25日,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松北区太阳岛北龙温泉休闲酒店发生火灾,造成20人死亡。近日,我省连云港市灌南县、泰州泰兴市沿街店铺先后发生较大火灾,造成多人死亡。为深刻汲取近期省内外火灾事故教训,坚决预防和遏制类似火灾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经市政府同意,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决定自即日起至10月底,在全市集中开展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检查行动。

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原则,集中开展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检查行动,发动全市人员密集场所普遍开展一次自查自改,综合采取强化检查、严格执法、加强指导、跟踪督办等措施,依法督促整改一批火灾隐患,关停一批不符合消防安全条件的场所,处理一批消防安全违法行为,挂牌督办一批重大火灾隐患,深入推进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全面提升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水平,坚决杜绝重大火灾事故,全力遏制较大火灾事故,有效减少一般火灾事故发生。

检查范围

1、公众聚集场所。宾馆、饭店、商场、集贸市场、客运车站候车室、客运码头候船厅、民用机场航站楼、体育场馆、会堂以及歌舞娱乐、演出放映、游艺游乐、桑拿洗浴等公共娱乐场所;

2、医院的门诊楼、病房楼,学校的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和集体宿舍,校外培训机构,养老院,福利院,托儿所,幼儿园;

3、公共图书馆的阅览室,公共展览馆的展览厅、博物馆的展示厅;

4、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间和员工集体宿舍;

5、旅游、宗教活动场所。

检查重点

(一)行政许可。建筑物或场所是否依法通过消防验收或者进行竣工验收消防备案,公众聚集场所是否通过投入使用、营业前的消防安全检查;使用情况是否与消防验收或者竣工验收消防备案时确定的使用性质相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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