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仓市颁布两类车辆停放服务收费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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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仓市颁布两类车辆停放服务收费优惠政策

本文标题:太仓市颁布两类车辆停放服务收费优惠政策

(小编提示您本文原始标题是:两类车辆停车可享更多优惠)

为鼓励新能源汽车的推广,助力新能源汽车产业的发展,增加对残疾人的照顾扶助,保障残疾人合法权益,在苏州市新能源汽车和残疾人汽车停放服务收费优惠政策正式颁布后,太仓也颁布了相应的新能源汽车和残疾人汽车停放服务收费优惠政策。

根据太仓新能源汽车和残疾人汽车停放服务收费优惠政策,从11月1日起,悬挂公安部门核发的新能源汽车号牌的车辆在道路临时停车泊位停车1小时以内(含)免费,持有残疾人证且由本人合法驾驶的汽车在全市公共停车场(点)停车2小时以内(含)免费。

其实,去年太仓停车管理所和市残联就联合推出残疾人免费停车这一公益性举措。去年9月1日起,残疾人持有残疾证和残疾人专用停车证,在公共停车场(点)可以免费停车。采访人员了解到,目前太仓16处公共停车场(点)施划了20个残疾人专用车位,已经有55位残疾人申请了残疾人专用停车证。

此次根据苏州的政策,我市也对这一公益性举措进行了调整,从11月1日起,持有残疾人证且由本人合法驾驶的汽车在太仓公共停车场(点)停车2小时以内(含)免费。残疾人享受这一政策还需提前办理残疾人专用停车证,残疾人可持本人身份证、驾驶证、车辆信息等材料,到残联申请残疾人专用停车证,通过残联审核、停车管理所盖章,该证有效期为一年。需提醒的是,非残疾人本人持证在公共管理的收费停车场所停车,需按规定缴纳停车费;对于长期将残疾人专用停车证借给别人使用的,相关部门将取消其免费停车的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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