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17种抗癌药进医保 11月底前可报销( 二 )

本次纳入药品目录的17个药品,包括12个实体肿瘤药和5个血液肿瘤药,均为临床必需、疗效确切、参保人员需求迫切的肿瘤治疗药品,涉及非小细胞肺癌、肾癌、结直肠癌、黑色素瘤、淋巴瘤等多个癌种。

17个谈判药品与平均零售价相比,平均降幅达56.7%,大部分进口药品谈判后的支付标准低于周边国家或地区市场价格,平均低36%。这对于癌症患者来说是一个极大的福音。国家医疗保障局局长胡静林表示,这次纳入目录的抗癌药都是近几年新上市的药品,专利存续期较长,通过医保对这些优质创新药的战略性购买,可以起到促进和推动医药企业加大研发投入,以研制更多更好的创新药,惠及广大患者。

省人社厅相关工作人员告诉采访人员,这是医保部门新一轮抗癌药医保准入专项谈判的重大成果,我省将按照国家规定的时间要求,及时更新江苏省医保药品目录,确保医保患者在国家规定的11月底前实现相关药品的医保报销。

“高价抗癌药纳入医保目录后,关键要让患者真正受益。”一位医保专业人士表示,目前很多地方实行医疗机构医保基金总额控制,医院使用的医保基金超过规定总额,往往无法得到额外补偿。对此,国家医疗保障局要求各统筹地区采取有效措施保障谈判药品的供应和合理使用。因谈判药品纳入目录等政策原因导致医疗机构2018年实际发生费用超出总额控制指标的,年底清算时要给予合理补偿,并在制定2019年总额控制指标时综合考虑谈判药品合理使用的因素。同时,要严格执行谈判药品限定支付范围,加强使用管理,对费用高、用量大的药品要进行重点监控和分析,确保医保基金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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