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开放部分监控数据 城管取证无需与商贩面对面( 二 )

  去年底,由于在店外摆放物品不履行市容环卫责任,连云港海州区商贩徐某被城管部门罚款1000元,但徐某拒不缴纳罚款。连云港市城管部门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申请执行共计2350元,包括罚款金额1000元、拒不缴纳罚款产生的超期罚款1000元以及延迟履行金350元。去年12月,这笔罚款由法院从被执行人银行账户直接划拨到申请执行人指定账号。这是连云港市城管部门推广“非诉案件办理”模式以来办理的一起典型案例。

  连云港市城管执法支队队长祁德林告诉采访人员,执法队员在对店外摆放、占道经营等多发性市容秩序问题进行管理执法过程中,经常碰到当事人不配合调查取证的情况,往往是先暂扣物品或强行清理,再进行罚款,执法双方“面对面”产生的情绪、言行过激等冲突事件时有发生。2016年起,连云港城管部门探索建立“非诉案件办理”模式,将零口供不接触当事人、执法过程全记录、申请法院司法强制执行等有效结合起来。

  去年起,昆山城管与公安部门展开合作,推行“非接触性执法”,在处理占道经营等城市管理“老大难”问题时,可调取公安部门向其开放的部分监控数据作为执法凭证,从而无需到现场和商贩面对面。朱伟表示,江苏各地关于城市管理执法规范和标准的有效探索,都将陆续在全省推广。

  交汇点采访人员 朱秀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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