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物业规定车位必须绑定固定车牌 业主质疑( 二 )

郭军表示,该小区地下车库共有2000个车位,除了杨先生,尚无其他业主提出类似要求。换位思考,如果大家都按照杨先生的逻辑理解,那么开出租车公司的有几百辆汽车,能不能允许他们都开回来,并准许一个车位同时挂几百个车牌号呢?这既不现实,也不合理,关键是会让物业无法管理。

律师:

业主有权决定如何使用车位

采访人员就此采访了江苏兴时代律师事务所律师陈寿法。

“物业没有权力对此加以规定和限制。”陈律师表示,如果杨先生故意不配合物业登记车牌或不交物业费,那肯定是不对的。但是,既然杨先生已经履行了车牌登记义务,物业没有理由限制业主如何使用车位的权益。另外,一个车位只准停3个不同车牌汽车应该没有依据。

“如果当初杨先生在购买车位的时候,与开发商签订的合同中,明确约定车位最多只能停放3个不同车牌的汽车,那么应该按照约定执行。”陈律师说,《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七十四条第二款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

同时,该法总则中的第七条规定:物权的取得和行使,应当遵守法律,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损害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也就是说,业主在遵守法律,不损害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的前提下,有权依照个人意愿决定如何使用。同时,任何人都不得限制或者剥夺他人的自由和权益。陈律师建议杨先生与物业进一步沟通协商,如果实在协商不了,可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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