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拆违撞人案:肇事者与3名拆违人员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二 )

  基于上述查明的事实,公安机关依法对韦刚以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对陶冉、张志勇、颜金以涉嫌“寻衅滋事罪”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目前,其他涉案人员和违法犯罪线索正在全力侦查中。

  公安机关敦促有关违法犯罪人员尽快投案自首,同时欢迎广大群众积极举报违法犯罪线索(举报电话:110,0514-80829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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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拆违撞人案:肇事者与3名拆违人员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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