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省4家企业食品安全整改完毕 结果向社会公布( 三 )

经泰州市兴化市市场监管局调查,江苏味冠食品有限公司共生产该批次五香花生50袋,共计10公斤,均已销售完毕,无库存。企业已经对已销售不合格食品主动采取了召回措施,暂未接收到召回产品。企业积极排查问题原因和实施整改措施。经查,不合格原因可能因采购的五香花生原料含有二氧化硫残留,企业未将二氧化硫项目纳入原料进厂检验计划中。企业已与原五香花生原料供应商暂停合作,且不再生产、销售。兴化市市场监管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对当事人作出罚款60000元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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