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月份处理51327人次!江苏这样构建纪检监察工作( 二 )

  纪检监察权力分布在各职责部门,需要将监督制约进一步向机关内部延伸。采访人员了解到,省纪委监委各部门均制定内部工作规范,明确组织架构、内部分工、运行机制和工作流程等,对部门负责同志、具体承办人分级赋权,通过对执纪执法权力进行再细化、再界定,形成部门内部合理分工、有效激励和制约制衡,切实推动自我监督落地落实。

  监察法明确规定,对调查工作结束后发现立案依据不充分或者失实,案件处置出现重大失误,监察人员严重违法的,应当追究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我省推行案件审查调查主办人、案件审理主审人、具体工作承办人等制度,健全定责、履责、追责机制,强化责任意识,严防责任落空。如赋予主办人在室主要负责人领导下承担初核、立案、审查调查过程中的9项职权,明确不准擅自决定初核和立案审查调查等“5个不准”,并严格执行“一案双查”,倒逼严格依纪依法办案。

  “通过权力分解和责任落实,严格规范自由裁量权,大大压缩了权力寻租空间。”省纪委监委第六纪检监察室主任周凤琴表示。

  构建闭环管理机制,监督始终随着权力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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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问题线索的管理是纪检监察机关履行职责的一项基础性工作,也是纪检监察机关的核心权力之一。”省监委委员葛夕芳表示,我们以问题线索统一管理、集中分办、全程监督为核心,探索对受理、办理、流转、反馈各个环节实行闭环管理,建立全程管控机制,实现归口受理全面覆盖、处置结果全部反馈、线索流转全程留痕。

  近日,省委巡视机构向省纪委移交涉及企业领导班子及班子成员问题线索。据了解,无论是信访室接受的各类信访举报,监督检查、审查调查部门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线索,还是巡视机构和审计、执法、司法机关移交的问题线索,只要是需要省纪委监委直接办理的,都要移交案件监督管理室统一管理,集中分办。

  有交办就必须有反馈。案件监督管理室对线索办理情况动态更新、定期汇总核对,跟踪了解办理情况。同时,建立信访举报反馈销号制度,实行转立案回告、定期反馈和交办报结机制,承办部门按期将办理情况反馈信访室,确保线索处置件件有落实、件件有回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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