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1日零时起 南京调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收费( 三 )

同时,取消挂号费、急诊挂号费、普通门诊诊察费、主任医师门诊诊察费、副主任医师门诊诊察费、享受政府特殊津贴待遇的临床医学专家、急诊诊察费、门急诊留观诊察费、普通门诊中医辩证论治费、主任医师门诊中医辩证论治费、副主任医师门诊中医辩证论治费、降温取暖费以及检查设备中的螺旋CT超层医疗服务价格项目。

通知还规定,对少数医疗服务项目实行市场调节价,这类项目主要是市场竞争比较充分、个性化需求比较强的中医综合医疗服务项目等实行市场调节价,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自主制定价格。

对于其他物理治疗、放射治疗、腹膜透析、血液透析等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暂不调整,仍按原规定收费标准执行。

严格执行医药价格政策,不得擅自设立项目和制定价格

在通知中明确,执行时间是2018年10月31日零时,执行范围是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街镇卫生院、村卫生室,采访人员看到通知中附南京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名单,共有689家。

通知明确指出,要加强医药价格监管。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会同卫生计生、人社、财政等部门,加强对价格政策执行情况的巡查和督查,确保政策落实到位,严肃查处价格违法行为;人社部门要按规定做好医保信息系统对接和医疗费用的结算工作;卫生计生部门要做好医院信息系统对接和项目价格调整对接工作。

同时要求加强医院内部管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严格执行医药价格政策,不得擅自设立医疗服务项目和制定价格,暂不调整的部分医疗服务项目(类)价格不得随意调整,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应当自觉遵守有关政策规定;要全面落实药品、医用材料和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公示制度、住院费用清单制度和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档案管理制度、价格投诉处理制度,提高医药价格透明度,接受社会监督。(采访人员 张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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