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子晒着火楼上邻居成被告 7名业主被判担责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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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子晒着火楼上邻居成被告 7名业主被判担责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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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访人员 邓雯婷)今年2月3日,马先生带着母亲出门买年货。原本开开心心的,一通电话让他郁闷得不行。原来,他家晾晒在阳台上的被褥着火,幸运的是,火很快扑灭。马先生怀疑是楼上有人扔烟头导致的,于是将物业和楼上9位业主告上法庭,索赔各项损失共计6万余元。现代快报采访人员了解到,近日,南京市溧水区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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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着火现场 法院供图

被子晒着火,楼上邻居成被告

马先生家住某小区602室,事发当天下午1点半左右,他把被褥晒在阳台上后便和母亲一同出门置办年货。下午3点左右,他接到物业公司的电话,说是家里着火了。还好,火很快被扑灭。经消防部门认定,事故系外来火源引燃晾晒在阳台外的棉被,然后烧到棉被搭在室内的木椅子,接着又烧到阳台上的窗帘、洗衣机和生活用品,过火面积3平方米,无人员伤亡。

事故发生后,马先生向消防部门申报财产损失为洗衣机一台、沙发一套等物品共计2万余元。他认为,外来火源最大可能是烟头,是楼上业主高空抛物造成,而亚东物业公司存在服务不到位、管理失职,因此他将房屋所在的10幢一单元与其阳台直接垂直和相邻的2户、6楼以上的10位业主以及亚东物业公司作为被告起诉到法院。楼上一名业主孙某常年在国外,家中无人居住,马先生撤销对他的起诉。

从马先生和物业公司签订的合同来看,其中一条规定 " 小区内不得外架晾衣架(阳台外)",而马先生存在外架晾衣架行为,违反了协议中的禁止性约定。而物业公司未对马先生这样的行为进行规劝、制止或者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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