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仓查处小微违法来真格 车窗抛物也要被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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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仓查处小微违法来真格 车窗抛物也要被处罚

本文标题:太仓查处小微违法来真格 车窗抛物也要被处罚

(小编提示您本文原始标题是:车窗抛物,被处罚了!)

矿泉水瓶、纸巾、烟盒、果皮、瓜子壳……为了图省事,一些机动车驾驶员在车辆行驶中会将这些本应放入垃圾桶的物品从车窗抛向路面上,这些垃圾不仅污染了城市环境还有可能危及他人安全。10月29日,市民施女士就因为在车中将垃圾扔到道路上被罚了20元,这也是太仓市首个因车窗抛物被处罚的案例。

当天上午9时20分,城管城中中队执法队员杨伟、张瑞西在小北门街开展小微违法执法过程中,发现机动车道上一辆由北向南行驶的SUV机动车从驾驶室扔出一个烟盒,两人立即上前告知其行为已经违法,并请当事人施女士将车辆停到路边停车位配合调查。施女士在听清法律说明后,整个执法过程都比较配合。当天,她因为车窗抛物被处以20元的罚款。

车窗抛物,看似小事,却可能带来致命的灾难。车窗抛物是一种不文明行为,会给环卫工人造成安全隐患。更为严重的是,车窗抛物还是交通安全的一大隐患。在行驶途中,如果前方车辆突然从车窗扔出一样东西,都有可能让后方车辆的司机受惊,急打方向盘躲避或者急刹车,这种突然的行为极易造成意外,发生刮碰或者追尾事故。因此,再小的车窗垃圾都能在瞬间变成一颗“炸弹”,成为导致车祸发生的诱因。据相关媒体不完全统计,我国城市每年因车窗抛物死亡人数在400人左右。

采访人员了解到,《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六条规定:乘车人不得携带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不得向车外抛撒物品,不得有影响驾驶人安全驾驶的行为。同时,《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明确规定:乱丢瓜皮果核、烟头、纸屑、口香糖、饮料罐、塑料袋等废弃物是违规行为。根据该《条例》第五十一条,随地吐痰、便溺、乱倒污水、乱扔口香糖等废弃物的,处以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并由市容环卫管理部门责令纠正违法行为,采取补救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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