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一法官被开除党籍、政务撤职 曾被情人举报生活作风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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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一法官被开除党籍、政务撤职 曾被情人举报生活作风问题

  江苏扬州江都区一名法官因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重违反生活纪律被处分。

  10月30日,扬州市江都区纪委工作人员向澎湃新闻(www.tehpaper.cn)确认,关于女子李丽(化名)自称是江都区人民法院法官刘年利的情人、举报刘年利生活作风问题一事已基本调查完毕。

  当晚9时许,江都区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发布通报称,刘年利存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重违反生活纪律的问题,被给予开除党籍、政务撤职处分,并调离江都区人民法院。

  此前的10月27日,扬州女子李丽在网上爆料,自称是扬州市江都区人民法院民一庭庭长刘年利的情人,要举报刘年利存在生活作风问题。

  李丽告诉澎湃新闻,刘年利52岁,自己36岁。2016年9月份左右,她在一次饭局上与刘年利相识。之后在刘的追求下,二人发展为情人关系。2017年7月,她的丈夫发现此事后导致家庭破裂,“成了情人后,他(刘年利)就带我去北京、上海、深圳、连云港旅游,给我买手镯。”

  李丽还称,2018年初,她发现自己怀孕,刘年利得知后多次威逼利诱,让其做人流手术。为此,刘年利当时还拿出一份文件,称自己已经被单位处分,要辞去单位相关职务。

  李丽觉得,刘年利工作受到影响,孩子出生后多有不便,故决定做流产手术。手术前,她还要求刘年利手写一份承诺书,承认对其造成身心伤害。

  为了印证自己的说法,李丽向澎湃新闻提供了两份手写承诺书。

  其中一份落款日期为2018年1月10日,内容为:“本人刘年利向李丽承诺,于2010年(注:笔误,实为2018年)12月前与妻子离婚,与李丽结婚。”落款处刘年利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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