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男子遭刺后夺刀反杀获刑 二审认为夺刀反刺系报复( 五 )

  2018年10月13日,新京报采访人员来到冯思铖的家中,其母亲纪桂芬并不愿多提,“这事已经过去了,我孩子已经回不来了,我们身体也不好,现在就是对付着活着吧。”

  纪桂芬向新京报采访人员称,案发时,冯思铖的确有喝酒,但没有吸毒。那还是很早以前,他和朋友一起去了西昌,朋友在宾馆里吸毒,他才跟着一起学会了吸毒。“当时确实是我孩子带的刀,但他没有杀死对方的恶意,他喝醉了,最后六七个人把他按到墙上,可对方下去的刀,却是致命的。”

  事发后,黄海龙家属赔偿了两位老人40万,而当地公安也赔偿了80万。纪桂芬认为,公安局所给钱款,是看他们两位老人有病,给出的生活补偿。“对方家属赔钱,那是他们心理有愧,毕竟大家都是一个市里的,我们也出具谅解了。”《刑事谅解书》中写明:我们认为,本起事件发生,冯思铖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我们认为黄海龙具备防卫情节,应当按照正当防卫来对黄海龙确定刑事责任。恳请人民法院对黄海龙给予最轻的处罚,判决黄海龙无罪或者缓刑我们也没有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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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男子遭刺后夺刀反杀获刑 二审认为夺刀反刺系报复

  10 月10 日,佳木斯富锦,宋晓莉在家讲述她老公黄海龙肚子被扎出血时哭了起来。新京报采访人员 王嘉宁 摄

  夺刀反刺者一审获刑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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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发次日,黄海龙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刑事拘留,在住院治疗两个半月后,被看押到距离富锦市一个半小时车程的桦川县看守所。

  2018年1月12日,富锦市检察院提起公诉。检方指控,黄海龙和冯思铖因交通事故赔偿问题发生口角后,冯思铖用随身携带的尖刀将黄海龙腹部刺伤,黄海龙抢下尖刀后将冯思铖刺伤,致其当场死亡。公诉机关认为,应当以故意伤害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考虑到黄海龙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犯罪事实,提出量刑建议,判处被告人十至十二年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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