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瓶车撞人逃逸也是交通肇事 嫌疑人一年后终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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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瓶车撞人逃逸也是交通肇事 嫌疑人一年后终落网

本文标题:电瓶车撞人逃逸也是交通肇事 嫌疑人一年后终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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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一位交通参与者都知道发生交通事故后,应该第一时间报警,并现场照顾伤者,而不是无视伤者的情况一逃了之。但在日常交通参与过程中,依然有一些人抱有侥幸心理,以为只要逃离现场,交警部门就无迹可寻,结果换来的只会是更加严厉的处罚。这不,在常熟打工的张某,一年前因为发生事故后逃离现场,近日被交警部门启动刑事追责。

电瓶车撞人逃逸也是交通肇事 嫌疑人一年后终落网

去年10月24日傍晚5点56分,常熟大义交警中队接110指挥中心指令,有热心群众报警称,在深圳路南沙路口西侧200米,有一名女士躺在地上,旁边还有辆电动车。接到报警后民警迅速赶赴事故现场。

根据事故路段的监控录像,民警发现该起事故是一起交通肇事逃逸事故,监控录像清晰记录了事故的全过程,男子驾驶电瓶车从深圳路由西往东逆向行驶,与相对方向行驶的女子驾驶的电瓶车发生了相撞,女子倒地不起,男子迅速扶起电瓶车后,头也不回地逃离了现场。但当时正值傍晚,光线不足,无法辨识逃逸男子的容貌,并且男子逃逸的路线没有监控覆盖,无法确认逃逸男子的最终去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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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后,民警协同辖区派出所侦查员,经过将近一个月的研判工作,于去年11月20日晚上8点,在肇事逃逸嫌疑人张某的租住地将其抓获,张某对自己交通肇事逃逸行为供认不讳。后经交警部门事故调查认定,张某因逆向行驶,且肇事逃逸承担这起事故的全部责任,决定给予张某行政拘留十三日并处1000元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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