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化一男子出借户口本 15年后被银行通知恶意透支

小编提示您:本篇文章标题是《兴化一男子出借户口本 15年后被银行通知恶意透支》。//本文由热心网友[基因数据] 投稿。


兴化一男子出借户口本 15年后被银行通知恶意透支

本文标题:兴化一男子出借户口本 15年后被银行通知恶意透支

(小编提示您本文原始标题是:兴化一男子出借户口本,没想到15年后银行找上门了)

近日,兴化市人民检察院办理了一起冒用他人身份的案件。

兴化一男子出借户口本 15年后被银行通知恶意透支

案情介绍

十五年前,兴化人小兵还未成年,为了虚报年龄考驾照,便向同村的小全借来户口本,以小全的身份学习驾驶并考到了驾照,这驾照上便是小全的身份名字和小兵的照片,小全当时也未多想只当是随手帮了个忙。然而在2017年,小全突然收到银行的警告函,告知其恶意透支欠款2000多元未还,后银行将小全的身份信息列入黑名单,导致小全本人无法办理相关的银行业务。

原来,自2014年以来,小兵利用小全的身份信息以及自己的头像照片骗领了居民身份证,以该身份证多次入住宾馆和应聘工作,甚至委托他人帮其伪造《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可以说是一直以小全的身份生活着。其间小兵还用小全的身份证分别在昆山农商银行、上海交通银行等地办理了信用卡,先后透支取现或消费,欠款逾期不还,累计欠款计人民币2734.7元。

兴化市人民检察院以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将被告人小兵起诉至法院,法院判决小兵有期徒刑9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

检察官说法

有下列情形之一,妨害信用卡管理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金:

(一)明知是伪造的信用卡而持有、运输的,或者明知是伪造的空白信用卡而持有、运输,数量较大的;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