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启动百日攻坚行动,预防道路、水上交通事故( 二 )

据了解,今年1-10月,泰州全市交通安全形势总体较平稳,与去年同期相比,死亡事故起数下降13.91%,死亡人数下降14.39%。该市清醒地认识到当前交通安全生产的隐患量大面广,交通事故总量仍在高位运行,安全形势严峻复杂。通过开展“大排查、大整治、大宣传”百日攻坚行动,排查治理一批交通乱点、事故多发交通隐患,查处整治一批严重扰乱通行秩序、容易肇事肇祸的重点交通违法行为,广泛宣传文明交通“泰州共识”、安全行车“泰州规矩”理念,有力维护当前道路、水上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为服务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群众安全出行创造良好的交通环境。为2019年春运交通管理工作奠定坚实基础。

百日攻坚行动方案主要措施:

(一)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

1、强化交通安全设施基础工作。至2019年1月底,全市范围内主要道路、水上交通标志标线,应立足于促进道路交通有序、安全、畅通的原则进行优化;进一步健全交通安全设施电子台帐和相关工作制度,加强交通安全设施的日常巡查和维护,各成员单位要具备独立管理辖区内交通安全设施和进行交通组织优化的实际操作能力,全面提高交通安全设施的管理水平。

2、巩固安全设施排查整改成效。要明确分管领导和责任处室,组织培训,促进具体工作人员尽快掌握各类标准的要求和排查整改的方法要领,提高排查整改工作效率,确保按期完成排查整改目标任务。要深入路口路段、航道水域,按照制定的工作计划对照国标和相关规范要求,排查梳理各类存在问题,属于日常维护的项目及时整改到位,需要调研论证的会同上报单位及时实地勘察调研,一时不能解决的,制定整改计划,逐步改进和解决。

3、严格安全设施排查责任追究。专委会将组织对各成员单位排查整改情况开展专项督查,确保排查整改工作取得实效。对在此次专项行动中工作组织不力、排查不到位,漏报以及未及时整改到位等情况进行通报,并将相关工作纳入专委会考核,对交通设施缺失损坏不及时上报、整改不到位,造成严重后果的,严肃追究当事人及分管负责人责任。

(二)开展交通安全大整治

1、组织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延续春雷行动、夏安行动、秋风行动整治成效,严查涉牌涉证、酒驾毒驾、超员超载等严重交通违法,严查“两客一危一货”、工程运输车辆、校车、农机车辆交通违法。各成员单位要开展“联合行动”,继续强化联勤共管机制。开展联合执法,严查农贸市场、学校、医院、商业圈等重点区域重点交通违法行为。确保路口、路段、重点区域交通秩序良好,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守法率持续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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