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部国家公祭地方立法接受审议 不光为惩戒"精日"( 二 )

同时,南京市有关各方感到,公祭进入第5个年头,有必要把许多行政行为以法律形式固化下来,解决公祭场所管理、丛葬地保护等面临问题;把默哀1分钟等因年年公祭而有所淡化的仪式以法律条文固化,“法律支撑下的仪式感,有利于更好涵养爱国主义情怀”。姚正陆说。

此次地方立法将在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遇难同胞纪念馆周边划定一定范围的管理区严格管理,强调国家公祭场所管理区及周边建设项目应当与国家公祭场所庄严、肃穆、清静的环境和氛围相适应。

“比如,纪念馆一墙之隔有家奶茶店名为‘大开杀戒’,这无论如何是不合适的。但工商部门在立法调研座谈时坦言,由于于法无据,只能劝其搬离。”省人大代表、立法课题组副组长孙勇说,纪念馆周边还有大卖场,馆中举行纪念活动时却闻促销声,极不严肃,有必要划定区域,建立综合执法管理体制予以严管。

上述规定突破了只保障公祭当日的范畴。条例对政府及相关部门的工作职责,举行悼念活动和参观国家公祭设施的行为规范,国家公祭主题的宣传教育等都有具体规定,特别针对一些伤害民族感情和民族尊严的恶劣行径,划定了“红线”,明确了法律责任。“将实现‘从一馆到一城’‘从一天到一年’的长效管理机制,就爱国主义做出一些法律上的评价标准,回应了南京人民共同的情感需求。”姚正陆说。

首部国家公祭地方立法接受审议 不光为惩戒"精日"

新华报业视觉中心采访人员 宋宁 摄 视觉江苏网供图

选择律师主笔有深意

这部条例不到半年就高质量起草完毕,创了地方立法速度纪录。值得一提的是,它也是江苏省内首部人大委托律师团主笔的法规。

这个选择既出乎意料,又有充分理由。姚正陆说,南京法律界如玄武区法院、公证部门、律师界一直积极参与维护“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的历史定论和法律定论,其中律师的贡献独特而重要。

去年,维护南京大屠杀历史真相律师大联盟成立,致力于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幸存者权益保护、南京大屠杀法律问题研究及推动民间诉讼等,此次条例起草主笔刘伟律师就是联盟成员。另外,南京律师谈臻曾代理大屠杀幸存者夏淑琴名誉侵权案,并数次赴日应诉。经他和律师团9年不懈努力,取得5场诉讼的完胜,维护了大屠杀幸存者的尊严和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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