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私“洋垃圾”牟利 男子走私近万吨回收粉获刑( 二 )

  作为扬州人的王玉明屡次选择青岛和上海这样忙碌的大港入境,这引起了相关部门的警觉。 

  2018年4月4日,扬州市检察院依法对王玉明、梁晓明、苏州爱普森公司走私废物一案提起公诉。 

  庭审中,王玉明始终以两份“非固体废物”鉴别报告为由,辩称自己主观上没有走私故意,不构成犯罪。 

  对此,检察官列举了一系列证人证言,证明王玉明应当明知行为的违法性。同时,结合前往鉴定机构补充侦查所取得的证据,证明鉴别报告系其以欺骗手段取得。 

  此外,检察官在提起公诉前,通过仔细梳理案情,发现王玉明曾于2017年2月进口101.155吨回收粉时,为逃避海关抽查检验,于6月主动将货物退运出境,并打算嗣后拆箱再进口,后因案发而未果。检察官认为,该行为符合刑法中犯罪未遂的规定,应予追诉。最终,法院采纳公诉意见,作出上述判决。

(实习编辑 刘汶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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