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名控烟专家联名呼吁:用“禁烟”代替“控烟”( 二 )

  中国控烟协会会长胡大一认为,《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是关切到十四亿人民健康的大法,我国首次在法律层面上明确提出健康是人的基本权益值得称赞。利用这个草案强化控烟条款,比如规定室内公共场所、室内工作场所和公共交通工具禁烟。

  中国控烟协会副会长廖文科说:“很显然,在公共场所吸烟侵害了他人的健康权利,损害了他人的健康,必须严格进行限制。因此,我建议对《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草案)中‘公共场所控制吸烟’这一条进行修改,一是将公共场所具体化,明确为‘室内公共场所、室内工作场所、公共交通工具’,既便于操作和监督,也彰显了我们履约的责任。二是用‘禁烟’代替‘控烟’,这一字之差,含义完全不同,一个‘禁’字,表明了我们针对三类场所旗帜鲜明的禁烟态度,彰显我们积极控烟、维护不吸烟者健康的决心”。

  中国疾控中心控烟办主任姜垣研究员说:“控烟是一套组合拳,政策应该包括控烟的各个环节,例如全面禁止烟草广告促销和赞助,帮助吸烟者戒烟,披露烟草成分,打击非法贸易,减少烟草种植、生产及销售,最终实现《2030健康中国规划纲要》目标,成年人吸烟率下降到20%。”

  新探发展研究中心原副主任吴宜群表示,图形警示上烟盒是一种最有效的、最广泛的、最经济的告之烟害的方法,建议改为采用告知烟草使用具体危害的大面积的图文警示。

(实习编辑 施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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