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索赔人将过期食品带入超市 要挟商家支付高额赔偿( 二 )

  田某等人狮子大开口,超市方不同意。赶到现场的执法人员只得依法终止调解。但事情到这儿还没完。田某等三人购买的金锣特级火腿肠8.8元一袋,已过期。但执法人员第一时间赶到超市,没有在货架上发现过期火腿肠。同时查询该超市商品台账,也没有查到投诉举报所涉商品的销售记录。这让执法人员对这次投诉举报的性质产生了怀疑。“而且,从进入超市到结账,他们只用了1分30秒左右,而我们通过后期试验发现,用1分30秒你甚至都无法在一个堆满火腿肠的货架上找到一包过期的产品。”与此同时,执法人员通过局投诉举报中心,调取涉及上述三人的所有投诉举报记录,发现近两年来,他们曾用多个化名在杭州市境内通过12315投诉举报达50多起,且存在多次投诉举报,索赔得手后随即撤回或放弃投诉举报的行为。

  当天,田某等三人来到空港分局处理投诉举报。“他们一进来就说‘如果你们不帮我处理好,我将保留通过复议、诉讼、信息公开、信访、纪委、效能等渠道反映你们问题的权利’,这样专业的表述,普通消费者是不会说的。”执法人员告诉钱江晚报采访人员,“同时我们注意到,三个投诉举报人只来了两个,另一个在楼下的车里。”在这辆红色轿车的后备厢里,执法人员找到了一大袋真空包装的鸭蛋黄,一共20多板,每板20多个。这么多鸭蛋黄干嘛用的?车里的嫌疑人先是回答自己吃的,后又支支吾吾地说“这是他们买的,我不知道”。执法人员怀疑,这些鸭蛋黄也是他们的作案工具,等到过了保质期,他们就又可以利用这些鸭蛋黄去购买地敲诈勒索了。

  通过多方调查,掌握多重证据之后,执法人员勾勒出这样的场景:这伙“职业索赔人”中的成员将“过期食品”带入超市,然后多人以消费者的名义购买这些“过期食品”,随即采用各种化名向监管部门投诉举报,同时并以此威逼、要挟商家支付高额赔偿……

  这种栽赃陷害、敲诈勒索的行为已经涉嫌犯罪。萧山区市场监管局空港分局执法人员立即将情况向局领导汇报,同时将有关材料汇总后移交公安机关。面对大量证据线索,警方经过初步调查确认有犯罪事实发生,决定立案侦查,在证据确凿的情况下,对上述三名嫌疑人采取了刑事拘留。

  内外勾结使得小商家苦不堪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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