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为给怀孕儿媳补身子 偷47只鸡被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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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为给怀孕儿媳补身子 偷47只鸡被提起公诉

本文标题:男子为给怀孕儿媳补身子 偷47只鸡被提起公诉

“我家里条件比较困难,老婆生病,儿媳怀孕,所以就想到去偷鸡,一来是卖点钱还债,二来可以给儿媳补补身子。”近日,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检察院对3次盗窃他人47只鸡的袁某提起公诉。

袁某今年50多岁,有过两次犯罪前科,没有固定工作,靠在村里打零工赚钱。今年6月的一天夜里,袁某打完工后在林地里捉刺猬,忽然听到有鸡叫的声音,便循着声音查看情况,在一间平房的后窗外,他透过窗户发现这是一户人家的鸡舍。考虑到现在农村一只两三年生的鸡可以卖到大几十元,加上家中儿媳怀孕身子弱,吃鸡可以补补身子,他当即动起了偷鸡的歪脑筋。袁某把这户人家的窗户卸下后钻进了鸡舍,将鸡舍里的8只鸡装进了抓刺猬用的蛇皮口袋内。采用同样的手法,袁某又在7月里接连进行了2次偷鸡。到被抓获时,他共盗窃了母鸡44只、公鸡3只,鉴定价值达人民币3000余元。

据办案检察官介绍,在农村,“偷鸡摸狗”的现象时有发生,大多数情况下仅仅会被说是一个人品行不端,受到村民们的道德谴责。但实际上,“偷鸡摸狗”的本质就是盗窃,达到一定程度更会构成刑事犯罪。本案中,袁某多次盗窃他人养殖的鸡,鉴定价值已达人民币2000元的立案追诉标准,构成盗窃罪。尤其需要指出,袁某在其中一笔盗窃事实中,其盗窃的地点系封闭的院落,该院落内被害人的住处与鸡舍相邻。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其卸窗进入鸡舍偷鸡的行为,应认定为“入户盗窃”,酌情应当从重处罚。检察官同时提醒,农村的养殖户们在饲养家禽时,也应进一步加强防范意识、加固防范措施,切实保护好自身的合法财产。(胡晓光 吴亦佳 刘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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