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量遥遥领先”?瓜子二手车因广告不符事实被罚1250万( 二 )

  执法人员据此认为,此两者的二手车成交数量均超过当事人的成交数量,瓜子科技发展(北京)有限公司广告宣传中使用的“创办一年、成交量就已遥遥领先”的广告语缺乏事实依据,与实际情况不符。

  2018年8月31日,按照瓜子科技发展(北京)有限公司的要求,依法举行了听证会,但对于该公司在听证会上提出的陈述和申辩意见,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海淀分局不予采纳。

  工商部门认为,这条广告违反了《广告法》第四条的规定,同时构成《广告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第(二)项之规定,服务的销售状况与实际情况不符,对购买行为有实质性影响。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海淀分局责令该公司停止发布违法广告,责令广告主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并决定处罚款1250万元。

  11月30日下午,瓜子二手车向澎湃新闻回应称,公司对该决定的定性存有异议,已根据法律程序申请行政复议,相信最终会得到公平合理的裁定。

  律师:代言者孙红雷也有法律风险

  上海大邦律师事务所律师丁金坤认为,“遥遥领先”是指领先竞争对手很多,此条广告语,不合实际,亦有使用“第一”绝对词之嫌。工商部门调查其他二手车市场成交量,否认了其“遥遥领先”地位,证据确凿,予以处罚,合乎法理。

  他同时指出,本次处罚,是针对瓜子二手车公司,而代言“遥遥领先”的明星孙红雷,虽未被罚,但亦有法律风险。

  丁金坤列举了《广告法》的相关规定:

  第62条规定“广告代言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二倍以下的罚款:(四)明知或者应知广告虚假仍在广告中对商品、服务作推荐、证明的”。

  第56条规定“关系消费者生命健康的商品或者服务的虚假广告,造成消费者损害的,其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广告代言人应当与广告主承担连带责任。

  此外,澎湃新闻还注意到,瓜子二手车此前因在《中国新说唱》中宣传自己“瓜子二手车,一路超前没得说”、“买家多、卖家多,对手总想超过”、“行业领军配备,冠军舍我其谁”等描述,被人人车以“误导公众”、“构成不正当竞争”等为由诉至法院,并被索赔2000万元。9月28日,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向瓜子二手车及《中国新说唱》制作播出方爱奇艺下发禁令,要求瓜子二手车及爱奇艺立即停止在《中国新说唱》中投放、植入和传播涉案广告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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