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进修后分道扬镳 为1万多元培训费被告上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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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进修后分道扬镳 为1万多元培训费被告上法庭

本文标题:男子进修后分道扬镳 为1万多元培训费被告上法庭

(小编提示您本文原始标题是:进修后分道扬镳,为1万多元培训费老东家与他法庭相见)

王某被单位外派进修,学成归来后却与老东家分道扬镳。

这违反了进修合同的约定,老东家遂将王某告上法庭,请求法院判令王某返还进修补贴。那么,这笔钱到底该不该还呢?

拒绝返还1万多元的进修补贴

2015年8月14日,王某与某医院签订了一份外出进修合同书,医院安排王某外出进修。王某进修结束后,医院按约定支付王某进修费、住宿费外,并支付王某进修补贴14400元。

2017年9月30日王某申请与医院解除劳动合同,并返还医院支付的进修费、住宿费,但拒绝返还进修补贴。医院申请劳动仲裁未果,遂将王某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令王某支付违约金14400元。

原告某医院诉称:被告王某辞职违反了双方劳动合同及进修合同的约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而王某则辩称: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有违公平合理原则,原告某医院主张的违约金14400元不属于劳动合同约定的培训费用范畴。

二审法院判决驳回上诉

一审法院查明,王某与医院签订的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约定:乙方(王某)由甲方(某医院)出资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若乙方违反服务期约定,承担的违约金不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进修合同约定:进修人员的进修费、住宿费、交通费由某医院承担,其他费用由其本人承担,进修结束时,视进修结业考核成绩给予适当的补助。进修人员进修结束后终身为医院服务。若因个人原因离开医院时,应当返还医院为其支付的进修费、住宿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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