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托关系处理醉驾 先后20余次被骗8万余元( 二 )

被抓入狱才知受骗,两骗子受到法律制裁

直到2017年12月18日,徐某因犯危险驾驶罪,被盐城市亭湖区人民法院判处拘役两个月十五日,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徐某的家人才意识到被骗了,于2018年1月向盐都区公安局盐渎派出所报警,民警在接到报警后迅速对案件展开了调查。

“黄某知道事情败露后,更改了电话号码,一直潜逃在外,与家人失去联系。”盐渎派出所办案民警邱生告诉采访人员,这给他们侦破案件带来了一定的难度。通过网上追逃,最终黄某在山东落网,并于今年10月30日因涉嫌诈骗罪被盐都区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11月29日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王某于11月1日投案自首。8万余元赃款全部追回。

盐渎派出所民警邱生告诉采访人员,犯罪嫌疑人黄某、王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编造理由骗取被害人财物,数额巨大,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二人行为均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条之规定,涉嫌诈骗罪。

同时,邱警官提醒市民,既然酒驾了,就要承担责任,抱着侥幸心理免于处罚是行不通的。在家人遭遇违法或违章行为时,应按照规定及时到相关部门接受处理,不要轻信别人可以“疏通”公检法等部门,让骗子有可乘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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