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陶都英才”工程发布 人才新政再升级( 二 )

亮点三:奖励方式变化人才能发挥多大作用,工作环境、发展空间至关重要。《意见》明确提出,我市将大力支持“人才+”平台建设,相关奖励方式也从以往单一的奖励人才,向奖励人才、用人单位和相关平台载体相结合转变,让人才与平台携手并进,共同服务我市高质量发展。其中,为鼓励企业抱团发展,对“人才+企业”模式的产业研究院和“人才+产业关联企业”模式的产业协同创新联盟,经费补助标准从最高20万元提升至200万元;为促进人才项目向宜兴集聚,对企业与高校院所、社会组织合作,建立招才引智工作站、海外项目离岸孵化器的,给予最高200万元运行经费补贴,另外,还将建设“创投宜兴”人才项目路演中心,定期开展项目路演,促进项目在宜落地。亮点四:温暖举措留人引进人才只是第一步,更为关键的是“留人”。为吸引优秀人才在宜落户,《意见》对人才落户条件作出了突破性规定:50周岁以下、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的人才,凭毕业证书;中级以上技术(技能)型人才,凭职业资格证书,其本人、配偶和子女可直接落户我市。高端人才需求持续旺盛,应用型人才的需求也十分迫切。为推动我市重点产业、特色行业加快高质量发展,《意见》除了将人才购房标准由原来的最高50万元提升至200万元外,还专门根据我市产业发展的人才需求特点,首次将大学生租房补贴的申请对象扩大至 “双一流”大学(学科)及符合我市紧缺专业人才需求目录的全日制本科毕业生,以吸引更多企业发展急需的一般技术型人才。这些颇具温度的举措将为更多有意来宜的人才解除后顾之忧,提升他们对宜兴的认同感和归属感。新政背景人才是一座城市发展的核心竞争力。自2012年我市启动“陶都英才”工程以来,各类人才纷纷汇聚宜兴,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注入了强劲的动能。为了紧跟新时代形势变化和宜兴产业转型的需求,2016年我市首次升级了人才政策,而此次出台的《意见》则是对2016年政策版本的再次优化升级,更加注重政策体系的科学性与实效性,针对性更强,定位更精准,支持力度更给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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