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营商保驾护航 扬州公安发布服务民企18项举措( 二 )

  营商环境是民企发展的土壤,扬州公安将选派优秀民警担任企业安全防范“联络员”,组建企业“服务队”,在重点企业以及企业集中的园区设立警务室或警企联系点。主动上门帮助企业发现整改安全隐患,完善安全保卫制度,开展安全防范教育和应急演练,及时整治企业及周边突出治安问题,为企业生产经营提供良好秩序和社会环境。

  同时,扬州公安将加强企业安全防范预警服务,建立民警企业治安防范随访制,设立企业管理人员微信群,每月向企业推送涉企警情,提出防范建议;宣传讲解防范合同诈骗、挪用资金、职务侵占、商业贿赂、非法集资等多发性涉企犯罪对策措施,有效预防和应对涉企犯罪、通讯网络诈骗犯罪等安全风险。

  扬州公安还承诺,依法慎用涉企刑事强制措施,对涉嫌犯罪的企业经营者、高级管理人员,依法慎用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或采取适宜的强制措施;对法定代表人涉嫌犯罪但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依法慎用查封、扣押、冻结等限制财产强制措施,最大限度地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影响。依法保护企业创新创业行为,严禁刑事执法干预经济纠纷,推行涉企案件快速办理机制。畅通企业单位投诉举报渠道,受到投诉当日即开展核查,一般投诉3个工作日调查结束,并上门反馈调查处理结果;复杂投诉7个工作日内调查结束,并上门反馈调查处理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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