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将按省定时间实施机动车国六排放标准( 二 )

按省定时间实施机动车国六排放标准

为不断提升百姓的蓝天幸福感,《意见》要求,深度治理工业大气污染,强化工业污染全过程控制,实现全行业全要素达标排放。同时,严格管控各类施工和道路扬尘污染,扬尘防治检查评定不合格的建筑工地一律停工整治。有条件的区域实行白天渣土运输,接受社会监督。

在交通能源结构调整方面,开展国三营运柴油货车淘汰更新,逐步实施国三 ( 含 ) 标准以下柴油车限行。值得关注的是,南京还将按省定时间实施机动车国六排放标准,全面供应符合国六标准的车用汽柴油 , 禁止销售普通柴油和低于国六标准的车用汽柴油。

到2020年,全市基本消除劣V类水体

在保障蓝天幸福感的同时,还要打好碧水保卫战。《意见》要求,严格保护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确保长江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100% 达标。在家门口的亲水空间治理上,重点治理金川河、外秦淮河、北十里长沟东支等主要入江支流,2019年,省控入江支流消除劣V类,到2020年,基本消除劣V类水体,实现污泥处理处置或资源化利用设施全覆盖,无害化处理处置率达到100%。

此外,还将重点围绕石臼湖、固城湖、秦淮河等主要湖河,开展河湖水库水生态修复与水污染防治,切实维护水生态系统安全。

疑似污染未经评估,不得进行土地流转

在净土保卫战方面,《意见》要求, 强化关停企业土壤环境监管,疑似污染地块 ( 含划拨用地 ) 未经土壤环境调查评估的,不得进行土地流转。同时,持续开展固体废物大排查,坚决打击和遏制固体废物非法转移倾倒等环境违法犯罪行为,排查非法填埋、倾倒等历史遭留问题, 从严从快查处违法行为。

有序推进长江流域水生生物保护区的全面禁捕

除了水体本身的保护,生活在其中的动植物也是重要保护内容。《意见》指出,在长江干流、主要支流及重点湖泊的敏感区域内严禁任何形式的围垦河湖、违法占用河湖水域行为,有序推进长江流域水生生物保护区的全面禁捕。

在湿地保护方面,《意见》提出,严格保护长江洲岛湿地,秦淮河、滁河等沿岸湿地,以及固城湖、石臼湖湿地。重点保护浦口绿水湾和六合兴隆洲一乌鱼洲等湿地,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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