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中警方破获假冒记者网络水军案 嫌疑人被抓获( 三 )

团伙作案分工明确

监督为由实为牟利

该案中,许某创办“艾森新闻网江苏频道”后,又陆续招募文字编辑易某,网站技术管理都某,后来许某也给易某、都某印制了采访人员证,让两人一同参与“采访”和“报道”。

在“艾森新闻网江苏频道”的醒目位置,设有联系电话、邮箱,以此作为投诉接收方式;许某等人还通过互联网搜集信息,从中筛选出有利可图的作案线索。

确定目标后,许某一般会亲自上门,以“舆论监督”、“社会监督”、“法制监督”等名义采访当事人,并留下自己的名片或者联系方式;“采访”结束后,他便让易某等人将炮制的“新闻报道”发布于“艾森新闻网江苏频道”,利用被采访人急于消除负面影响或防止事态扩大的心理,让自己变为主动方,随后暗示对方可以成为网站理事成员或广告合作人,就可以此停止负面报道,并以“理事费”、“合作费”等方式进行牟利。

目前许某、易某、都某等三人因涉嫌敲诈勒索罪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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