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未来三年重点治理工业源、移动源、面源污染( 二 )

VOCs治理依然是新一轮空气治理的重点。在基本完成VOCs源解析工作的基础上,明年要制定出台全市重点控制的VOCs名录和VOCs重点监管企业名录。到2020年全市重点行业VOCs排放量比2015年减排30%以上。今后禁止生产高VOCs含量的产品,要用低含量的产品来进行替代,禁止建设生产和使用高VOCs含量的溶剂型涂料、油墨、胶粘剂等项目。将以减少苯、甲苯、二甲苯等溶剂和助剂的使用为重点,推进低VOCs含量、低反应活性原辅材料和产品的替代。

明年基本实现新能源

或清洁能源公交全覆盖

除了在“气十条”的基础上进一步攻坚克难外,交通和面源污染的防治是新一轮空气质量治理的重点。要通过调整优化货物运输结构、加快车船结构升级、强化油品储运销管理、强化移动源污染防治等发展绿色交通体系。

新建、改建、扩建涉及大宗物料运输的建设项目,原则上不得采用公路运输。到2020年,铁路货运量比2017年增长20%以上。与此同时,推进煤炭、建材、矿石等运输“转公为铁”、“转公为水”。推进集中箱“水水中转”,2019年底前,具备条件的港口要达到30%以上; 具备铁路、水路货运条件的火电企业一律禁止公路运输煤炭; 大型钢铁企业内部运输煤炭、铁矿等全部改用轨道运输。

加快车船结构升级,2018年-2020年全市推广新能源汽车25500辆以上标准车。2019年7月1日起,港口、机场、铁路货场及城市建成区内的其他企业新增或更换作业车辆和非道路移动机械,应主要使用新能源或清洁能源。2019年底,基本实现新能源或清洁能源电动公交全覆盖。在物流园、产业园等物流集散地建设集中式充电桩和快速充电桩。逐步淘汰现有柴油餐厨废弃物收运专用车辆,新增、更新的餐厨废弃物收运专用车辆应当使用新能源或清洁能源。

明年7月前提前实施“国六”排放标准

年内,市区和江阴、宜兴要分别制定重型车辆绕城方案,明确“国三”(含)标准以下柴油车辆禁限行区域、路段等,严控重型车辆进城。2019年7月1日前,提前实施机动车“国六”排放标准,并推广使用达到“国六”标准排放的燃气车辆。

在新车销售、检验、登记等场所开展环保装置抽查,保证新车环保装置生产一致性,鼓励市区和江阴、宜兴于2019年底前具备新车环保装置检验能力或实施第三方监测。到2020年,柴油货车氮氧化物和颗粒物排放总量均比2017年下降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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