玄武法院对严俊等涉黑涉恶案一审宣判 主犯获刑二十年( 二 )

玄武法院对严俊等涉黑涉恶案一审宣判 主犯获刑二十年

本案于今年9月18日-19日,由玄武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高伟担任审判长,及两名审判员、四名人民陪审员组成七人制合议庭经过长达21小时的公开庭审进行审理,昨天下午本案进行宣判:法院依法判处被告人严俊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罪,强迫交易罪,非法拘禁罪,开设赌场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十年,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剥夺政治权利五年。其余被告人分别被判处一年三个月至八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相应罚金。

宣判结束后,玄武法院继续就本案召开新闻发布会,向媒体采访人员通报本案的审理情况及判决依据,并就玄武法院如何部署开展“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在黑恶势力犯罪案件中如何体现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等答采访人员问。

玄武法院对严俊等涉黑涉恶案一审宣判 主犯获刑二十年

下一步,玄武区法院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部署要求,充分发挥审判职能,正确运用法律规定加大对黑恶势力违法犯罪以及“保护伞”惩处力度,为保障群众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等履行应尽职责!

玄武法院对严俊等涉黑涉恶案一审宣判 主犯获刑二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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