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改善农村住房条件有实招 解决突出问题短板( 二 )

下一步,我市将在实施全市“十镇百村”示范建设的基础上,全面开展改善农民群众住房条件工作。在符合城乡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前提下,以县(市、区)为单位,统筹组织示范镇村实施方案和建设规划编制工作,采取集聚新建、保留提升、环境整治等方法,排定工作目标、完成序时和保障措施。重点完成农村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户、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和贫困残疾人家庭“四类重点对象”的危房改造任务,并将改善全市农民群众住房条件工作列入高质量发展综合考核体系,作为对各(县、区)的考核个性指标,根据各地实际设置不同考核分值,按照时序进度要求,加大督查考核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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