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中区法院对两起扫黑除恶案件集中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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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吴中区法院对两起扫黑除恶案件集中宣判

本文标题: 吴中区法院对两起扫黑除恶案件集中宣判

(小编提示您本文原始标题是:铁腕打击,零容忍!吴中区法院对两起扫黑除恶案件集中宣判)

今天,吴中区法院对两起扫黑除恶相关案件进行集中宣判。涉案的李某某等12名犯罪嫌疑人分别被判处七年至一年不等的刑罚。此案是省公检法共同挂牌督办的苏州市首批涉黑涉恶案件之一。

 吴中区法院对两起扫黑除恶案件集中宣判

 吴中区法院对两起扫黑除恶案件集中宣判

被告人李良全在苏州甪直一带活动多年,通过在赌场内参赌、放高利贷积累资金,并陆续与被告人陈文强、华耕、朱真、缪小壮等人,形成较为固定的联系,形成了被告人李良全为首要分子,被告人陈文强、朱真、缪小壮为重要成员,被告人张益策、张家辉、于志平、李博顺、华耕为一般成员的恶势力犯罪集团,该集团通过在赌场内参股、放高利贷积累资金,在苏州市吴中区甪直镇一带活动。被告人李良全为稳固势力,在苏州市吴中区角直镇,指挥集团内成员实施寻衅滋事四起、非法拘禁一起,扰乱了社会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

法院认为,被告人李良全、陈文强、朱真、缪小壮等人,经常纠集在一起,形成了以被告人李良全为首,被告人陈文强、朱真、缪小壮、张益策、张家辉、李博顺、于志平等人系较为固定的成员,上述人员时分时合伙同他人实施了多次违法犯罪活动,造成较为恶劣社会影响,应认定为恶势力犯罪集团。

被告人李良全为该恶势力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被告人陈文强、朱真、缪小壮为该恶势力犯罪集团的重要成员,被告人李博顺、张益策、华耕、张家辉、于志平为恶势力犯罪集团的一般成员。被告人华攀、李波波、葛乃军属临时参与犯罪,不属于该恶势力犯罪集团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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