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了!东莞市机构改革这样改!(附机构设置表)(22)

群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关于群团改革部署要求 , 继续推进群团组织改革创新 。

(二)深化市委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改革和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改革 。

将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的行政职能回归机关 。

今后 , 除行政执法机构外 , 不再保留或新设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 。

改革后保留设置的事业单位 , 名称不再称“委、办、局” 。

(三)深化综合行政执法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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