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农村公路条例》1日起施行
央广网西宁1月1日消息(采访人员张雷 青海台采访人员赵珺娴 冯萍)《青海省农村公路条例》从1日起施行,该《条例》填补了青海省农村公路管理法律空白。
《条例》共分七章四十九条,条例所指的农村公路是指纳入农村公路规划,并按照公路工程技术标准修建的县道、乡道、村道及其附属设施。《条例》对农村公路的规划与建设、养护与运营、资金筹集与管理、路政管理、法律责任等进行了规定。经过多年的快速发展,目前,青海省农村公路已超过6万公里,农村牧区“出行难”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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