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天园成立业委会"卡壳" 业主称自己小区无法做主( 四 )

该条还明确规定:需要分立的,应当分别经拟新设立的物业管理区域专有部分占建筑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

周主任表示,《南京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是2016年颁布实施的,小区调整物业管理区域,肯定要按照法规来实施。为此他们也在考虑具体实施方案,如是把蓝天园分出来,碧树园和芳草园北区做一个,就成为了新的两个片区。但是按照规定,那么就需要原三个园区的业主共同投票决定。

蓝天园业主担心,如果是三个园区一起投票,那么,就可能出现另外两个园区反对人数太多,从而“代替”蓝天园做了决定的情况。对此,周主任说,他们会拿出妥善的方案,先期还要向居民做解释,他认为这种可能性不大。

此外,街道目前还要考虑一些具体问题。虽然蓝天园业主并不打算换物业,但是业委会成立以后是有这个权力的。而目前整个龙江东南片区情况很特殊,所有的道路都一直在建设方江苏省机关事务管理局手中,至今市政没有接收。道路停车资源的分配也基本在机关事务管理局手上。

还有蓝天园里有物业服务用房,本来是用于三个园区的。将来一旦独立,物业用房怎么分配使用等?将来具体的物业管理事宜,停车资源的分配,可能出现的矛盾处理等等,街道都要充分考虑。

专家

小区自治,应有合适的路径选择

南工大天诚不动产研究所副所长吴翔华认为,居民自治是方向,但是具体如何操作,如何实现民主决策是很复杂的。有些事情理论上可行,事实上很难操作。

就蓝天园与另外两个园区一起投票的事情来说,如果蓝天园的确具备独立条件,那么可以把独立的计划进行公示,让其他两个园区业主知晓,如果有不同意见可以书面提出来,否则可以视为同意。要是让每户业主投票,可能就增加了难度,其他园区业主还可能因为事不关己不愿投票,导致投票结果无效。所以在实施居民自治的过程中,无论是立法还是相关职能部门,还是要结合立法本意,考虑操作性和效率。

现代快报+/ZAKER南京采访人员 孙玉春 实习生 周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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