嵊州市41名拟提拔任用市管领导干部任前公示(30)

一、反映问题的方式

在公示期限内 , 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 , 向市委组织部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 。 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 , 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 。

二、要求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 , 反对借机诽谤诬告 。

三、公示时间

从12月28日起到1月7日止 。

四、联系科室和受理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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