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公祖师”故乡村民同意合理补偿 律师不赞成买回( 三 )

  2015年底和2016年11月 , 阳春村和东埔村村民委员会先后在中国福建省和荷兰提起追索诉讼 。

  2015年11月 , 阳春村和东埔村村民委员会代表全体村民授权中荷律师团队进行“章公祖师”肉身坐佛的追索诉讼 , 并在中国和荷兰两国进行诉讼 。

  在荷兰 , 2016年5月底 , 两村的村民委员会委托中荷律师团向荷兰法庭提交起诉状 , 要求法庭判决荷兰藏家范奥维利姆将其所持“章公祖师”肉身坐佛像归还普照堂 。 2017年7月14日 , 荷兰阿姆斯特丹地区法院就该案举行了首场听证会 。 原告方由福建村民委托的代理律师团出席 , 被告方范奥维利姆本人随辩护律师一同出席了听证会 。 法院没有当庭裁决 。

  在国内 , 2018年7月26日和10月12日 , 福建省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两次公开审理了“章公祖师”肉身坐佛追索案 , 法庭围绕原告诉请标的物与被告持有、展览的肉身坐佛是否为同一物 , 被告持有肉身坐佛的取得经过、展出情况、目前状况 , 在荷兰阿姆斯特丹Rechtbank地区法院诉讼情况 , 该案纠纷适用法律问题等展开调查 。 双方当事人根据法庭归纳的争议焦点展开充分辩论 。 庭审最后 , 双方当事人均表达了调解意愿 , 法庭在庭后组织了调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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