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警方公布“小伙扶起老人”调查结果:老人确实被撞并非讹人( 二 )

  济南交警通报表示 , 经公安交警部门调查取证 , 并对事件涉及的摩托车和自行车做了痕迹检验鉴定 , 初步查明这起道路交通事故基本属实 。 警方认定:2018年12月26日7点26分左右 , 张某某驾驶一辆普通二轮摩托车沿阳光新路由南向北行驶到经十路路口右转 , 然后沿经十路向东行驶到一个公交站牌处的时候 , 遇马某驾驶自行车沿经十路同一方向行驶 。 这时 , 张某某驾驶的摩托车从自行车右侧超越 , 摩托车的左侧车把与自行车的右侧车把刮擦 , 造成了自行车摔倒、老人马某受伤 。

  这意味着 , 交警部门通过技术手段确认了摩托车车主张某某造成了老人的摔倒 。 1月1日下午 , 张某某接受了采访人员的采访 。 他说 , 他当时并没有感觉到是自己的原因造成了老人摔倒 。 目前警方对于这个事故的形成也给出鉴定 , 因为车重及刮擦的程度属于无感知刮擦 , 化学成分鉴定也是发生了轻微刮擦 。

  张某某说 , 警方结果出来后 , 他认识到了这一点并说愿意承担相应责任 , 对老人一家表示歉意 。 “我本人对鉴定结果也表示接受 , 会等待交警部门进一步的事故责任认定 , 积极配合公安机关的工作 , 承担相应责任 。 同时 , 为舆论对对方家庭造成的影响表示歉意 。 ”他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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