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印发实施《海南省市县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办法(修订)

央广网海口1月2日消息(采访人员朱永 通讯员尹建军)为适应新时代、新形势、新要求发展 , 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 , 严格保护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 , 建立健全市县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制度 , 海南省政府办公厅日前印发实施《海南省市县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办法(修订)》 。

据介绍 , 该《办法》是对海南省2005年印发实施的《海南省市县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办法》进行的修订 , 较之于此前的《海南省市县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办法(2005年)》有几个特点 , 包括贯彻落实耕地保护“新要求” , 将过去以考核耕地、基本农田数量面积为核心 , 调整为强化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结合国家赋予海南省全面深化改革开放试验区、生态文明建设试验区的战略定位要求 , 充分体现了海南省多规合一改革、生态文明建设工作要求;考核要求更为细致严格 , 将原来规划期内期中、期末考核两部分调整为年度、期中、期末三部分 , 同时将高标准农田建设、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耕地动态监测、生态退耕等耕地保护专项工作纳入考核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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